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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骑电动车和另一个骑电动车的女的碰撞了,她摔了我没摔。我送她去了医院,她明明只是蹭破了皮,拍了片子也说没问题。她故意说自己腿要断了,流了很多血,也每天都不去上班。我们去了交警那里定责,我是主要责任,我超车了。她是次要责任,她摇摆不定撞我。现在她朝我要1000块补偿费,600误工费,300营养费,100修车费,我觉得非常不合理,不同意协商,她和我去法院,我也不知道这是否合理。

安徽省-芜湖市 交通事故 2021-09-27 10:42:06
用户:159*****543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1-09-27 10:44:57

    不合理,但是轻微事故,打官司双方都不划算,建议能协商还是尽量协商解决

  • 回复于2021-09-27 10:45:22

    根据定责和伤情 赔偿必要的医药费可以

  • 回复于2021-09-27 10:57:14

    你好,他主张这些要有证据的,要是像你说的只是蹭破皮,是不影响劳动的,起码劳动费用没有,点我头像可以电话咨询或者一对一咨询

  • 回复于2021-09-27 10:57:54

    对方的主张是否合理也是要看证据,对方的医疗费需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误工费及营养费也是需要看手上情况的,就您所述,对方仅仅是皮外伤,根本不影响工作,也无需营养,显然是不合理的

  • 占正东律师

    月帮助39人

    回复于2021-09-27 14:38:21

    让她去法院起诉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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