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2018年3月17号发生了两辆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当时不知道那么严重,2018年4月3号在交警队双方就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陆仟伍佰元就终结了.本年8月去做了伤残鉴定为10级,请问还可以追诉吗

浙江省-温州市 交通事故 2021-09-23 16:17:46
用户:157*****30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9-23 16:20:14

    您好,您这边可以再起诉,不过有败诉的可能。您可以电话咨询我,我听一下具体情况为您分析一下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7*****30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