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6月到2021年8月在广东方振新材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从事打磨员工作,自2021年8月26号广州市铭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始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工资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的工资,共计1695元
备注:铭盛中介把我们借以鸿粤中介公司的名义派遣到方振工作,已经结部分工资,十一个人剩下的工资,铭盛中介均不是发放到个人,而是把工资转给蔡盛栋工头(不认识的),由他的助理发放,一开始说均在9月8号处理,后来以蔡盛栋出差,无法核对账单为理由,9月16号下午在福建被隔离为理由继续拖欠工资,拖欠到9月30号,9月16号晚上蔡盛栋却说因为我们没有做到8月25号离职,扣取工资不发放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9-16 23: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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