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培机构上班,8月1日无锡下发暂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通知,公司让我们在家歇着,暂时不需要来上班,仅在有需要的时候来公司处理工作,大致每周上班十几个小时,工资按小时折算。因此8月一直处于几乎停滞状态。
但今天发工资前,突然人事通知我们,8月工资不仅按上班小时数来算,此外,由于8月份工作未满勤(26天),因此当月绩效扣除50%。(每月工资的20%是绩效工资)
因疫情停工,以未满勤扣除工资,请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通知不用来上班也是公司单方面的决定,按小时算工资已经是公司认可的结算方式,为何又因为只是小时工、未满勤,再扣一遍工资呢?
江苏省-无锡市
劳动争议
2021-09-15 16: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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