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午12点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农村十字路口 对方驾驶机动车 我母亲驾驶电动车 后面载着孩子 对方由西向东 我方由北向南行驶 发生车祸后亲属不在身边 我母亲当场昏迷 对方将两人开车送到永宁人民医院 因为永宁人民医院救治不了转到银川 事发后我询问对方司机有没有报警 对方说已经报了 事发后八天后交警来医院询问 做笔录 两天后出事故认定书 后面发现对方驾驶机动车穿的拖鞋 询问交警有没有扣车什么时候扣的车交警含糊不清 有没有报警报警时间交警也说不清 定责结果双方一人一半 我现在认为交警办案不严谨 不公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交通事故
2021-09-14 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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