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以前,我家与大伯家及爷爷的共十好几口人的家庭承包地都被爷爷种植,因为户主是爷爷,这些地块没有具体划分谁家多少,后来老人因年龄原因把这些地只留了四口人的,其余让了出去!2009年爷爷去世,留下奶奶,这些地让奶奶承包出去了,收入留作花销,但是在2015年土地经营权确权时在我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户主变成了大伯,因为我父亲在2008年去世了,2016年我们得知确权后,去镇上添加了我妈妈的名字,想添上我们的名字时,村支书不让添,现在证上是有大伯,妈妈,奶奶的名字,一共4口人的地,我们想从这个土地证上跟大伯把地分开,因老人是共同赡养的,大伯想要2个半人的地,因有伯母,我们两个家庭应如何划分这些地?
山东省-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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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19: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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