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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我在学校摸了一下楼梯上的防滑球(并没有掉),政教处的老师让我们一人赔偿50元。 学校:陕州外国语学校

河南省-三门峡市 其他 2021-09-13 11:34:57
用户:139*****383
律师回复(4)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26人

    回复于2021-09-13 11:37:33

    你好,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的要求,赔偿没有依据

  • 回复于2021-09-13 11:46:54

    学校不应当罚款,您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 蒋珊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1-09-13 11:52:13

    你好,上述情况的处罚是不合理的,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反映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00人

    回复于2021-09-13 23:25:40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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