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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5日因身体不适请病假,至2021年9月12日,因身体多种不同的病,断断续续请了病假累积25天病假,今天去医院,确诊新的病症青光眼,医生开了一个月假条,就算加上这次的假,我所有病假加起来也没有超过3个月,时效也未超过6个月,三甲医院正规医生开的正规病假条,相关单据也可以提供,请问如果单位不批这次的假,是否可以去劳动仲裁告公司剥夺我正常的医疗期权益?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江苏省-扬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9-12 19:35:57
用户:132*****506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9-12 19:53:28

    可以去劳动仲裁,您工作多长时间了,建议一对一咨询

    用户追问2021-09-12 20:09:44
    在这家公司工作1年4个月了,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成功,后面可以休这一个月的病假吗?大概从申请到判完需要多长时间啊?如果后续因为他们不让我眼睛休息,导致病情恶化,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赔偿的对吧?
  • 回复于2021-09-12 20:13:24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应当给您休假的时间

  • 肖奥律师

    月帮助43人

    回复于2021-09-12 20:19:53

    公司不会剥夺你的医疗期权益 只能说要是公司不给你发病假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胜率还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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