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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2月24日发生工伤(右手无名指末端粉碎性骨折),没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部门内部压下来,由于工作地点不在交五险一金所在地,就近医院治疗。后续因恢复不佳,与公司协商后还是报了工伤,但是去社保科咨询第一次治疗报销时说资料不全。关于二次手术的问题,医生都说要恢复一年以上才能再看。 2.目前想咨询的问题是,我第一次治疗第一时间没有报工伤,当时只让我休息了十天,工伤标准是休息两个月,我如果去二次治疗这个工伤假是不是应该补给我,还有工伤期间工资是不得扣除绩效奖金的。

福建省-福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9-11 23:54:55
用户:132*****190
律师回复(1)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27人

    回复于2021-09-12 08:27:26

    您好!工伤认定了吗?有一年时效限制。应该给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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