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时间:2021年8月28日 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卜蜂莲花广场2楼菲力森健身中心。事件起因:2021年暑假为了让孩子学习游泳,在菲力森健身中心报名了一对一的游泳培训班,费用人民币1800元,经双方协商上课时间定在8月份,后因疫情影响游泳馆停业,未能上课。8月底游泳馆开业后,因学校开学后期没有时间上课,所以和他们协商退还费用,明年有需要再报,电话协商几次无果。2021年8月28日晚到店协商,接待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让第二天再来处理,后本人报警。基本诉求:退还1800元费用

江苏省-无锡市 其他 2021-09-11 14:48:19
用户:189*****866
律师回复(2)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1-09-11 14:54:55

    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到法院起诉

  • 回复于2021-09-11 15:15:35

    保全对方财产,起诉要求退钱。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9*****86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