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1-09-10 21:53:22
1.你与你朋友构成借用关系,你朋友又把东西转借给第三人,你与第三人之间没有法律关系。如果要赔偿,应该是你朋友赔偿你,第三人赔偿你朋友。你直接找第三人赔偿也不是不行,但他可以说我怎么知道东西是你的,要赔也不赔给你。 2、至于是赔钱还是赔东西,司法实践里要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如果是特定的独一无二的东西,没了就没了,只有赔钱;如果是种类物,可以赔钱也可以赔相同的种类物。你说的夹子就是种类物,人家愿意给你买个新的,你不能拒绝。如果是赔钱,实践中采用成新折旧法,就是按此时市场价格。
回复于2021-09-10 21:57:02
你好,需要照价赔偿。
回复于2021-09-10 21:57:34
你跟他有没有合同?比如要求他保管等,如果没有,则是一种好意施惠关系,除对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的。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