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时间于2021.09月08日晚1:50左右到2点50分左右。该诈骗事件发生于某平台(织音)因为不认识该对方所以联系不到,对方将其织音账号拉黑且拒与沟通 因被人以诈骗行为引诱充值 对方说以打款方式以及支付宝收款还于本人均未做到还款目的 因昨日去过警察局咨询警察局只是大概了解情况无录音录像等行为 且大概意向咨询后并定论为此事案件定论为经济纠纷案 本人想知道此案件是否就该以经济纠纷案定论 并且希望警察局可以通过案件具体发生过程了解采纳并除以立案。
河北省-邯郸市
刑事辩护
2021-09-10 14: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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