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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三十号报名湖南潭州教育的课程,三十一号第一次申请退款,但经不住老师的“好言劝说”就答应了先上看看,九月六号第二次申请退款,各种拖延,还说要扣除第一阶段全部课程费用(我只上了一节正式课)!问:1:像这种情况,我商家会给退款吗?2:合同未写明退款的具体事项,我申请退款是否违约3:合同未写明退款具体事项但老师要求扣除第一阶段全部费用是否是霸王条款4:违约金一般都是合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其他 2021-09-10 10:39:19
用户:189*****490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9-10 10:45:21

    1:商家是否退款,先建议协商;2:看合同内容,如果没有出现合同解除理由,申请退款属于单方违约。如果没有约定解除理由,那么涉嫌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来讲,显失公平;3:根据描述来讲,属于霸王条款;4:违约金的话,不超过主合同的20%

    用户追问2021-09-10 10:49:39
    主合同的20%,是不是我支付的钱的20%?
    律师回复2021-09-10 10:53:11
    合同约定的课程总金额
    用户追问2021-09-10 23:01:56
    12315投诉失败,原因是我报的是广西南宁分校,湖南岳麓区不予受理,可我并不知道我报的课是广西分公司,还是总部的,应该是之前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请问一下,我该如何知道自己报的是分公司还是总部
    律师回复2021-09-11 13:57:53
    当时签订的合同上有没有写是哪家公司或者是签字盖章的是哪家公司,如果有的话可以去企查查上,查一下这家公司的住所在哪里。
    展开全部4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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