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对事件不完全知情,同时未完成规定的会计操作流程情况下,错误将一笔7万多的维修款拨付给了第三方公司,现在单位要对这笔钱进行追回,对方公司不退还。
这笔维修款是经过审计定价为7万多元,之后在审计定价的基础上签订了修缮补充合同,合同规定了应该拨付的钱款为6万8千多,现在因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对补充合同不知情并且为完成会计操作流程的情况下,将审计结果的7万多钱款打给了第三方公司
这个情况要追回这笔钱款的成功率大么?需要什么资料么?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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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2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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