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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之前签订过劳动合同,并且给员工上保险 2.前年有一个小女孩入职,第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去年因为疫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入保险的时候每个月压了1000元的保险押金。期间每个月工资都照常发放 3.上周提出离职,我公司有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她就提出辞职以后就不来了。给我们造成了一部分的经济损失。 4,她是否有权利要求我公司退还所有的保险押金?我公司可以因为她突然离职造成损失扣除她的一部分工资或者保险押金吗?没有劳动合同,她可以告我们吗?还是可以调解呢?

河北省-唐山市 劳动争议 2021-09-07 20:10:27
用户:183*****898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9-07 20:21:05

    你好,有一些问题想问,经济损失有依据吗,未签订合同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能过了诉讼时效,之前的保险押金是从员工每个月工资扣除的吗

  • 回复于2021-09-07 20:27:05

    我建议你给她全发掉工资,如果你给她缴过社保,但去年没签劳动合同,双方真的闹翻,她去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赔付11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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