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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2018年针对几套房子我写了分配遗书,等我和老伴百年后再给儿女,其中有一套房拆迁了,换的房子现在也上房了,原来的房子没了,换的房子也不在原址,面积大小也不同了,我想对原来的遗书加个补充说明,还让原来的两个见证人到场签字见证,这份遗嘱补充说明有法律效力吗?这样做合适吗?还有别的好方法吗?麻烦律师给我指指路。谢谢!

山东省-济宁市 其他 2021-09-06 16:50:32
用户:137*****528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1-09-06 16:53:00

    你好,建议另起一份遗嘱,这样更方便。新的遗嘱生效后,原先的遗嘱自动失效。

  • 回复于2021-09-06 16:54:03

    你好,建议针对修改的内容 重新写一份遗嘱,再叫两个见证人,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避免以后家人为了这个事情引起纠纷。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49人

    回复于2021-09-06 16:54:53

    原来房屋因搬迁灭失,另立补充遗嘱只要内容形式等合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方晓玲律师

    月帮助13人

    回复于2021-09-06 16:57:42

    你好,可以撤销原件,以最新的为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6人

    回复于2021-09-06 17:20:38

    你好!可以另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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