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七月15口头说租房两个月,租期满之后退押金。房租500一月,每月提前一周付,押金500。九月4号晚上向房东说明搬离,五号早晨七点搬走。房东让交8月水费85.4元,我问交完是否退押金,房东说九月水费没出来,不能退。在此期间,我向别的租客询问水费,房东和她们说水费是七月八月的,自此发现我被骗,我让房东说明我交水费,她退押金,但她不说。还辱骂我,我没有对骂。租房合同我们说的是两个月,她写的半年,我没有看到。然后我报警,她说我合同签的半年,水电我拒交,说明水费我没交,是因为她不说退我押金,电费我是在蜂电自己交的。租房合同日期存在涂改,请问是否有效。我想通过法院起诉退还押金并道歉能否胜诉
安徽省-合肥市
合同纠纷
2021-09-06 13: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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