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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份,我的姥爷捡到了一架无人机,我姥爷去村里找村长开始询问有无人认领。至2021.7月底,无人认领,由我将无人机进行了转卖,卖了2000元。2021年9月,有人认领无人机,但是已经无法找回,面对这种情况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我需要原价赔偿无人机吗?

山东省-烟台市 侵权维权 2021-09-02 14:01:45
用户:182*****972
律师回复(1)
  • 郭泰志律师

    月帮助13人

    回复于2021-09-02 14:06:56

    你属于无权处分人,根据民法典相关法条规定:失主既可以向你无权处分人(拾得人)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买方之日起二年内向买方要求返还原物。看失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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