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教育机构上班,在茂名开新分校,我被安排过来当校长。这家分校是由投资人投资,作股东,我任法人 我在一家教育机构上班,在茂名开新分校,我被安排过来当校长。这家分校是由投资人投资,作股东,我任法人。然后在选铺位的时候,是由我个人与房东签的租赁合同,这份合同是经由我们公司法务和各个领导审核没问题我才签的。现在新店的执照下来后,要和房东重新签合同,由我个人变更为公司与甲方签订。甲方以乙方公司只有30万的注册资金太少不同意签,需要提高到150万的注册资金,或者有主体承担连带责任才同意签。现在双方都不同意对方要求,我作为公司员工,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如果违约是我个人承担所有的风险吗?
广东省-茂名市
合同纠纷
2021-09-02 09: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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