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事人a今年5月21号入职,试用期共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保,转正后才进行购买,A某转正过2个月后想要离职又不想等30天的离职申请,可以凭借公司无在入职30天内购买社保并试用期3个月都没有购买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和社保补偿金吗?如果进行赔偿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公司多少呢?其中涉及到哪个条款的劳动法呢?可以根据公司应缴纳的社保基数的金额进行赔付吗?如果可以的话是赔偿3个月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基数为赔偿金额吗?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9-01 14: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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