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追问2021-08-31 19:12:24
合同还未签订
第二条试用期(新进人员适用)
1、本合同的试用期为/个月。
2、试用期期间,乙方工作效率低下,未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未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未能服从管理,致使工作任务无法正常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本合同确定的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与乙方结算已发生的劳动报酬,且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3、乙方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甲方。
第三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并接受工程项目开展所需的工作地变更,岗位为预结算员。
2、工作职责:
1.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造假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2.负责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整;
3.协助领导做好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竣工工程决算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根据工作岗位享受节假日休息,具体作息安排参考《员工守则》,乙方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的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2、乙方享有不少于15日历天(含法定春节假)的年假,统一在春节期间时休年假,具体休假时间由甲方确定。
3、乙方未经甲方管理层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旷工超3天(含3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甲方薪酬制度的规定,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地点打卡考勤,作为乙方工资的计算依据;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元)(税前),转正后每月基本工资发放为人民币伍仟整元(¥:5000.00元)(税前),岗位补贴金甲乙双方核算后为人民币贰仟陆佰整元(¥:2600.00元)(税前),以上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含加班工资、乙方应休未休休息日、节假日的工资、高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金、违约金和甲方应当为乙方缴纳的社保(含甲方应当承担部分)等,乙方年度考核奖金基数按岗位评级为20%,年末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进行核定后发放;若在自然年内中途离职或被辞退,绩效考核奖金取消;
2、甲方每月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乙方剩余部分未发放的绩效考核奖金在春节前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由甲方发起系统做相应的调整,乙方系统已阅代表确认同意。
4、乙方获得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时由甲方代扣代缴。
5、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无法正常施工乃至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及赔偿。
6、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实际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乙方户籍所在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乙方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甲方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7、乙方依法享受甲方规定的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其同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将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企业文化、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及企业规章制度等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知晓并承诺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和劳动纪律(包括在本合同期内甲方新建立的或修正后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以上各项制度的,甲方有权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进行管理、处罚及奖惩,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乙方提前三十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其他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情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总部的工作调遣安排,如不服从,可视为乙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放弃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一切待遇,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3、乙方试用期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因甲方项目地址变动,乙方拒绝前往工作地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乙方试用期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2)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5、由于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给个人谋私利或是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甲方
各项管理制度的,而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6、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中,由于甲方无正常理由拖欠乙方工资,或是甲方违反国家规定确有损害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而由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离职,需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移接,签署交接单,清偿所欠甲方的全部款物,方可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移交及款物清算的,按旷工处理,甲方有权拒绝或暂缓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及相关离职事项,因未正常办理移交或拒不交接工作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1、合同期间,乙方在工作期间掌握的所有信息,包括甲方业务、技术、客户往来、财务等或与甲方有关联的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泄密给任何第三方,违反保密约定,将按照甲方的规定处罚。如乙方的泄密行为涉及到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继续负有保密义务。
2、根据乙方涉及甲方秘密的程度,甲方可根据需要与乙方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乙方违反竟业限制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合同期间,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的,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没有另行订立《员工培训协议》的,按照培训结束后继续服务五年计算服务期,违约金数额为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总额,按照服务年限逐年递减。
4、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5、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订
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乙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及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试用期满后未提前30个工作日提请书面申请离职的,或者试用期未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却擅自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订立后,国家颁布有关规范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释、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时,则根据新规定是否具有溯及力,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