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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方结婚一年多,房子是他付的首付,但是是婚前我的名字,首付款也是走的我的账户,一直是我在还贷款。装修的钱是共同挣的,目前还欠2万外债。孩子现在44天。离婚的话我能得到什么?男方平均工资12000。我每个月能要多少抚养费。

山东省-潍坊市 婚姻家庭 2021-08-28 09:25:39
用户:176*****788
律师回复(5)
  • 曹磊律师

    月帮助207人

    回复于2021-08-28 09:30:42

    你好,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配。

  • 罗明镜律师

    月帮助143人

    回复于2021-08-28 09:32:14

    孩子两周一下基本是归女方的,而房子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进行分割,对于外债,看是以谁的名义借的,用作干嘛呢,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

  • 曹娇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1-08-28 09:32:56

    婚前付的首付,对于婚后共同还款部分自己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孩子抚养费的话根据当地生活情况以及你们收入情况可以协商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43人

    回复于2021-08-28 09:38:50

    抚养费在对方工资20-30%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5人

    回复于2021-08-28 10:16:58

    你好!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须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子增值部分。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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