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27号小学临聘老师突然接到电话,学校表示,因为教育局人社局给学校的临聘老师名额减少,学校说下学期不用该名教师。
2020.9月入职,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和学校签订的(合同期2020.9.1—2021.8.30),2021.8.25号劳动者才拿到这份合同。一份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到学校工作,合同期是2020年到2021年两年,但是至今这份合同劳动者没有拿到手。
经过询问学校,说从来没有经济补偿,以前也没有。还叫教师去办理手续,写离职信,离职表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合同纠纷
2021-08-27 19:25:46
用户:17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