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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关于物业的问题。第一:收房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过了质保期怎么办?第二:当初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由哪个部门出具?第三:开发商没有交大修基金,哪个部门有权管理并让开发商追缴?第四:物业的收支是否应该向业主公布?

四川省-内江市 侵权维权 2021-08-27 17:11:03
用户:158*****878
律师回复(4)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03人

    回复于2021-08-27 17:15:52

    有质量问题,你可以直接去找你们当地的房管局部门介入要求赔偿

  • 周巍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1-08-27 17:16:57

    房屋各个项目质保期不一致,具体看那一块。房屋没有质量检测报告,是五方主体自检以及质监站验收合格。大修基金属于业主缴纳与开发商无关。物业费收支由物业公司来处理,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示

  • 回复于2021-08-27 17:26:25

    过了保质期开发商不管了,问题较严重可以找物业动用大修基金去处理,大修基金一般是业主根据房屋价款交的,住建部门或房管部门监管使用,物业的收支受业委会监督公布。

  • 回复于2021-08-30 09:06:55

    请问具体是什么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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