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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名下有房子,膝下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老人还没过世,但现在患有阿尔兹海默症,无法出场公证指示。这样等到老人自然死亡后,房产会继承给大姐,在老人还没过世前大姐可以现在公证处做公证,将继承下来的房子赠予弟弟吗?

山东省-烟台市 婚姻家庭 2021-08-26 15:10:42
用户:130*****317
律师回复(6)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56人

    回复于2021-08-26 15:12:57

    您好!有遗嘱吗?依据什么给大姐

  • 回复于2021-08-26 15:13:02

    没有遗嘱会发生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

  • 回复于2021-08-26 15:15:01

    你好,老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百年之后,发生法定继承,两个女儿和儿子都有份额。

    律师回复2021-08-26 15:15:16
    烟台律师解答
  • 回复于2021-08-26 15:20:05

    老人死亡后,按照法定继承是3个儿女都有继承权的,并不是只有大姐可以继承。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1-08-26 15:21:39

    继承还没有开始,不能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53人

    回复于2021-08-26 17:25:09

    你好!没过世大姐未享有所有权,无权赠予。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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