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购房时,销售“小杨”称有优惠活动,可以付三万元整换取在房屋首付时五万的首付金额,例如:首付10万元,在现在付款三万参与活动后,在进行贷款合同时及成为十五万元。在交付了三万元现金活动金额后没有给出任何的收款凭证,在后续的贷款中,也没有任何提价活动的情况,在像“小杨”反应情况后,“小杨”称自己以离职原单位,与她无关需找与她对接后的另一面销售“小刘”而“小刘”称此事要与“小杨”联系,房屋销售公司高层该不露面,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山西省-大同市 合同纠纷 2021-08-25 01:21:40
用户:187*****846
律师回复(3)
  • 林延东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1-08-25 05:23:56

    涉嫌虚假宣传。。。。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8人

    回复于2021-08-25 06:31:25

    合同有约定的话,只认合同公司一方,员工只是职务行为

  • 回复于2021-08-25 09:24:23

    您好,您有小杨所称优惠承诺的相关聊天记录或者录音吗?建议您再与他沟通并录音,证实他确实在职期间作出相关承诺。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7*****84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