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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期间,我曾住医院,男朋友给拿了2000块钱,过年去他家里,他妈妈给我1000块钱,请问,现在分手了,这钱遵从法律说,我是否应该退回?

河南省-安阳市 婚姻家庭 2021-08-24 16:18:42
用户:182*****712
律师回复(6)
  • 回复于2021-08-24 16:20:26

    你好,赠与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对方是否向你要回这个钱?需要详细沟通点我头像电话咨询

  • 回复于2021-08-24 16:25:54

    您好,如果没有明确说是借款,我认为不用归还

  • 蒋珊律师

    月帮助128人

    回复于2021-08-24 16:32:28

    你好,不属于借款性质则不用返还。

  • 回复于2021-08-24 16:34:00

    从法律上讲,是需要退还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51人

    回复于2021-08-24 16:38:05

    这个要看别人给你,这个钱是借给你的,还是赠与给你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38人

    回复于2021-08-24 17:01:13

    你好!无须返还。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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