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任职,现劳动合同续签时遇到问题:1、未写明具体的薪资;2、工作地只写浙江省,在此范围内,公司有权调动,实际工作地是杭州(上次合同写的是杭州);3、岗位只写了“保险专业岗”。
求助:
1、薪资不变,续签合同中是否也必须写明。
2、工作地浙江虽含杭州,但入职至今一至在杭州工作,是否可要求填杭州,或是如果调动到杭州之外,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3、现岗位不是“保险专业岗”,实际没有“保险专业岗”,因为是保险公司,个人理解“保险专业岗”是专业,而非岗位,“保险专业岗”有覆盖公司所有岗位之嫌,是否要与现岗位(培训岗)一致。
浙江省-杭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8-22 11: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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