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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拍卖流拍后,评估报告过了一年,还可以按之前拍卖价申请以物抵债吗?

广东省-潮州市 债权债务 2021-08-20 16:24:11
用户:135*****987
律师回复(9)
  • 回复于2021-08-20 16:25:28

    房屋产权人和债权人都同意就可以

  • 回复于2021-08-20 16:28:54

    评估报告具有时效性,原来的价格可以作为参考

  • 回复于2021-08-20 16:29:42

    你好,一般情况下评估报告有效期限是一年,可以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按照当时的流拍价格以物抵债可能性不大。

  • 刘超垒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1-08-20 16:30:16

    你好,第二次流拍多久了?有没有进行变卖环节?

  • 杨洪福律师

    月帮助47人

    回复于2021-08-20 16:36:06

    您好,如果评估报告已过期,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以参照该评估报告确定拍卖保留价。目前几次流拍了?

  • 回复于2021-08-20 16:43:43

    这个要具体咨询法院执行局

    律师回复2021-08-20 16:45:46
    具体还可以看下评估报告上的有效期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78人

    回复于2021-08-20 16:51:05

    你好,法院都会有评估拍卖bao'liu'ji保留价的,可以和法官协商确定以物抵债的价格的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09人

    回复于2021-08-20 18:22:23

    可以问问法院。。。。。。。

  • 回复于2021-08-23 11:16:09

    委托我们律师介入处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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