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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上班从7.5号上班了8.2号,这样算是29天,但是他的工作性质是上一休二的,我做到了8.2号的最后一天,但是我提出离职是8.4号,这样算已经有30天,没有签合同,我可以申请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第二我是南昌人,在成都上班,离职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南昌家里发生事故,现在老板说要扣我一半多的工资合理吗?8.10号发工资,现在都没发给我,属不属于拖欠工资?

江西省-南昌市 劳动争议 2021-08-17 07:17:08
用户:182*****926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8-17 07:23:02

    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要到双倍工资,你提出离职可以的,但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公司不给你发工资,就是拖欠工资

  • 回复于2021-08-17 07:24:46

    首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需要满足,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一个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时计算双倍工资。

    律师回复2021-08-17 07:26:18
    第二,试用期期间离职是不应当扣除工资的,如果对方扣除了工资,是可以要求足额支付。
    律师回复2021-08-17 07:27:17
    第三,超过了付薪时间仍未支付的,属于故意拖延,可以及时要求对方支付,先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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