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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和男朋友同居三年多,未领证,给了彩礼,其间有怀孕流产,后双方办了酒席,在同居期间女方透支信用卡维持二人生活开支,男方没有正式上过班,现男方提分手,请问彩礼该退还吗?

陕西省-宝鸡市 婚姻家庭 2021-08-14 22:30:48
用户:137*****465
律师回复(5)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36人

    回复于2021-08-14 22:32:43

    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那么是不需要返还的。

  • 回复于2021-08-14 22:33:20

    你好,没有领证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我是西安律师,关于后续的处理需要沟通详细情况点我头像电话咨询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69人

    回复于2021-08-14 22:35:08

    如果彩礼都用于共同生活了,且有证据证明,可以不返还。否则,可能在扣除合理支出外,酌情返还。

  • 周莉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8-14 22:42:49

    已经共同生活过了,彩礼不用退还。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50人

    回复于2021-08-15 23:22:11

    没有结婚登记,可以要求退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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