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向工作单位提出辞职后被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强制我继续工作半年。我于2021年8月11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直属领导发送了离职申请书表明辞职意图,领导当天回复开学后工作时间提交纸质申请走离职流程”,第二天上午领导反悔表示拒绝办理离职。请问我以电子邮件发送的辞职申请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书面形式通知”?30天后(即2021年9月11号)我是否算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有义务办理离职手续?

山东省-青岛市 劳动争议 2021-08-13 21:14:47
用户:178*****114
律师回复(1)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00人

    回复于2021-08-14 11:13:10

    您好!正式劳动合同时期间,提前一个月就可以。有义务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8*****114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