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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6.24号入职,试用期3个月,然后在7.26号提出离职,问过离职流程但是没有人回复,我期望的离职日期是8.10号,在8.9号当天公司要求上到15号,我坚持10号离职。公司没有让我走离职流程。然后今天公司以没按公司流程走离职为由,要求我回去上到15号,不然算我旷工,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安徽省-合肥市 劳动争议 2021-08-13 15:33:18
用户:136*****526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8-13 15:43:30

    不算的,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申请离职

    律师回复2021-08-13 15:43:49
    如果以旷工扣你的工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18人

    回复于2021-08-13 15:48:50

    只要你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可以,不算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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