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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我对公司提出离职,预计7月31日正式离职,后因公司接岗人员如果通过面试需8月1日到岗,公司与我协商延期至8月5日并重新提交离职书,8月1日在接岗人员未能通过面试的情况下,本地公司要求我立刻交接离职,但我在跟区域公司直属领导汇报此事时区域领导让我延期至8月底。8月11日因为疫情本地公司闭店,再次要求我立刻离职,这样合理吗?

江苏省-淮安市 劳动争议 2021-08-11 14:54:09
用户:175*****453
律师回复(2)
  • 吴鹏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8-11 15:29:27

    首先,对于到底计划几号离职,不知道您这边是怎么考虑的。其次,您的人事关系是由当地负责还是区域公司负责。目前您超过8月5日还未离职的原因是区域公司的直属领导,如果他有人事任免权,可以由其和本地公司沟通您的去留问题。如果他无人事权,协商期间已过,加上您又是自愿离职的,可以离职了。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642人

    回复于2021-08-11 16:30:02

    要求你离职可以,那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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