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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带儿子,婚后共同生了个姑娘,他找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有个儿子,而且前夫家不给扶养费。就在最近一段时间老就因为抚养费的问题纠缠,找事,侮辱,辱骂我们。我现在想离婚,姑娘一岁半了,我想把我跟他的共同财产拿回来,包括他还得外债,工资也不给我,我可以申请在离婚钱把我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吗?还有孩子的抚养权,他是干煤矿工作的,有事半月20天不回家,孩子我坚决要领

山西省-大同市 其他 2021-08-09 20:21:18
用户:136*****36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8-09 20:26:34

    离婚时可以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律师回复2021-08-09 20:26:40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父亲直接抚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 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94人

    回复于2021-08-09 23:45:45

    婚后的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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