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1-08-08 11:30:12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根据上述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你作出隔离的决定,物业公司是个企业,连政府都不算,所以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打110,也可以打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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