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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问题,事做发生于2021年8月6日,起因是病人去私人门诊就医,医生给病人输液,第一瓶液病人没感觉有什么不适,第二瓶输了几分钟,病人就发生激烈不适,后经医生打120急救抢救无效死亡。我的疑问是走法律程序最高能赔偿多少?赔偿是以什么标准计算的?死者年龄72岁,职业是退休教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医疗纠纷 2021-08-07 10:27:15
用户:136*****221
律师回复(3)
  • 伍斯恒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1-08-07 10:30:57

    赔偿标准是按你们省的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标准计算 72岁的话是计算八年

  • 回复于2021-08-07 10:31:10

    具体可参照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赔偿标准

  • 回复于2021-08-07 10:36:39

    赔偿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就是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具体金额根据广西的赔偿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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