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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33条司法解释

江苏省-无锡市 侵权维权 2021-08-04 12:55:56
用户:137*****142
律师回复(3)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6人

    回复于2021-08-04 12:59:24

    目前没有隐私权的司法解释出台。

  • 回复于2021-08-04 12:59:50

    要注意区分遗嘱继承和遗赠。二者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则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 第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只承受遗产中的权利而不能承受遗产中的债务。《民法典》第1162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即执行遗赠应当在清偿遗赠人的财产债务后。而遗嘱继承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权利,也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义务。 第三,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嘱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至遗产处理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即视为接受继承。

  • 回复于2021-08-04 13:03:09

    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民法典第1033条为保护隐私权,将六种行为列入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并加以禁止,包括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入侵窥探他人私人空间、窥探他人的私密活动、他人私密部位、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及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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