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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7月8日在网上咨询成人学历升级考试时,一位自称恒企教育的招生老师杨老师联系我,能帮我参考成大自考和培训学习之类的,并多次误导我从9日之前参考自考政策变动专三本四的政策,引导我报名恒企教育的汉语言专业,并收取学费共8581元,首付299,度小满经融教育分期8581元,分18期,每期还款499元,后于9日下午我对恒企教育网上了解其单位并不具备培训资格,而且合同盖章单位也不是恒企教育,是广州市从化区求学圆梦自考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成了代理招生机构,和代招老师沟通退款以合同规定不能退款拒绝退款

四川省-达州市 债权债务 2021-08-03 14:42:20
用户:139*****019
律师回复(1)
  • 代长英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1-08-03 14:55:34

    你在签合同之前知道合同内容不?可以向教育管理机构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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