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行人在自家小区路口附近横过马路,这个路口没有人行横道,距下一个十字路口100米左右,马路是四车道,行人自西向东,已经走过西边两个车道后,发现东边车道远处有几辆车,打算等车完全通过后再过马路,就在双实线处等候。此时西侧车道一轿车司机驾车溜号,紧靠双实线行驶,左侧车身与行人发生剐蹭,导致行人摔倒,手臂挠骨骨折,头部及身体多处外伤。目前交警队判轿车司机主责,行人次责。并且判行人违章,罚款20。请问行人是否违章,是否应该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辽宁省-锦州市
交通事故
2021-08-02 18: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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