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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房主,将房子出租给乙方,租房协议书签订日期是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2,七月初乙方微信转款表示要继续租房半年,我收了该款项,但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协议 3,7月中旬,我打电话通知乙方想要卖房子,让其配合客户看房,乙方同意,没有提出任何要求 4,7月31号,在书面协议到期日,我想要通知乙方,房子到期不租了,房子卖了,给租户预留2个月的时间找房子搬家,可是以前正常接打电话的租户,无辜在这天不接电话不接微信,无奈我们只能微信留言告知 5,7月2号,租户打来电话,说微信转账就是续约依据,不同意搬家 6,请问律师,在没有签订书面续协议的情况下,我可以退微信转账,终止出租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合同纠纷 2021-08-02 15:59:47
用户:138*****470
律师回复(3)
  • 罗明镜律师

    月帮助103人

    回复于2021-08-02 16:10:25

    买卖不破租赁,因为房租承租在先,出卖在后的。

  • 回复于2021-08-02 16:18:06

    您好,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不存在解除违约,只要给对方留下合理期限并返还相应房款就可以。

  • 回复于2021-08-02 17:26:14

    你好,不可以。你接受就视为同意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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