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房主,将房子出租给乙方,租房协议书签订日期是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2,七月初乙方微信转款表示要继续租房半年,我收了该款项,但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协议
3,7月中旬,我打电话通知乙方想要卖房子,让其配合客户看房,乙方同意,没有提出任何要求
4,7月31号,在书面协议到期日,我想要通知乙方,房子到期不租了,房子卖了,给租户预留2个月的时间找房子搬家,可是以前正常接打电话的租户,无辜在这天不接电话不接微信,无奈我们只能微信留言告知
5,7月2号,租户打来电话,说微信转账就是续约依据,不同意搬家
6,请问律师,在没有签订书面续协议的情况下,我可以退微信转账,终止出租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合同纠纷
2021-08-02 15: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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