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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7月5号入的职,公司给我们厂里算的月工资按照26天计算的,周六上班从未有过加班费,更别提2倍加班费了,我们现在是早上7点半上班,中午11点半到12点半休息,下午5点才下班,所以一天有9小时上班时间,单位也从未有过加班费甚至是1.5倍加班费,而且2017年7月到10月未交社保,我提了要求之后也才到11月交了社保,现在公司每月以现金支付工资,不走公账,我想问下我能要求加班费赔偿吗,需要哪些材料

江苏省-常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7-30 14:23:09
用户:150*****95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7-30 14:38:14

    要证明你加的班是单位安排或同意以及加班时长。单位不给交社保,可以投诉到社保机构的稽核科让单位补缴。且可以此理由立即离职,不受30天限制,并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凭裁决书再走前面的社保处理方式。但是没有离职就没有补偿或赔偿。满意请给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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