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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办理了取保候审,今年刚刚收到传讯通知书,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2021年7月26日09时45分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案件审理

上海市 刑事辩护 2021-07-26 09:58:31
用户:151*****782
律师回复(7)
  • 回复于2021-07-26 10:00:59

    这个您有什么疑问吗?

  • 回复于2021-07-26 10:01:12

    正常的,取保不代表案件没了,后面一般还是要判决的,可以联系我帮你

    用户追问2021-07-26 10:03:02
    那这个传讯是什么意思?是过去开庭,还是干嘛,
    律师回复2021-07-26 10:03:36
    不是,一般是询问,就是再问你几个问题,核实下情况,做笔录
    用户追问2021-07-26 10:06:32
    那可以不去吗?
    律师回复2021-07-26 10:07:06
    如果不去可能会取消取保候审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7-26 10:01:45

    你好,你的问题描述不够具体,无法判断你想咨询的内容

  • 回复于2021-07-26 10:01:53

    具体什么情况,请详细说明情况。方便给出判断

  • 回复于2021-07-26 10:02:54

    配合公安,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回复于2021-07-26 10:02:58

    违反了什么规定吗?建议联系律师

  • 回复于2021-07-26 10:43:09

    您好,应该是有新的案情需要和你核实,有需要的可以一对一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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