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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阿姨吵架抓了一下他的手,他自己就到地上,然后去到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当时去检查的时候没有任何伤,等出院了他说他是轻微脑震荡,花了1万元让我给他赔付1万,这个钱我应该给他,不应该给他。

陕西省-宝鸡市 医疗纠纷 2021-07-25 22:22:26
用户:138*****183
律师回复(4)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63人

    回复于2021-07-25 22:24:14

    不应该给他,如果只是抓了一下手,属于碰瓷,还有什么不懂的可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 齐军海律师

    月帮助25人

    回复于2021-07-25 22:34:09

    你可以起诉,申请司法鉴定,鉴定她住院治疗跟你抓她手有没有因果关系。

  • 回复于2021-07-25 22:43:21

    如果是你的原因导致对方受伤,那么是需要你赔偿的。

  • 回复于2021-07-26 08:00:41

    您好,她说她是轻微脑震荡没有用,得看就诊记录,医院诊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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