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找暑假兼职,于2021年4月16和公司签
订合同,劳务合同期限为2021年7月17日至
2021年8月17日,本人今天联系公司已准备好
入职,却被告知公司裁员,不需要了。合同的
解除中写到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
乙方在职期间有犯严重情节时甲方可单方解除
合同,合同违约责任中提到一方违约另一方需
支付3000元违约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了
公司那边是否算违约?合同上有法定负责人的
签字和公司公章。那边后来又说,如果我们要去工作,也可以,但只能拿底薪,这与之前签合同时对方所承诺的薪资差别太大,如果我不接受这个安排是否算违约?对方是否能强制解除合同?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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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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