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湖南永州租了一个半年期的房子,提前交纳三个月房租以及租金4900元,后期合同生效期间,因承租方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租房,此时租房时间还未满1个月,跟房东协调退租事宜,房东态度良好,协调后。
承租方答应给房东一个月租金1300元,以及中介费补偿650元,共计补偿房东2000元整,水电包含在内。且退房当天中介在场,双方房东都在场的情况下,在原合同下方补签了合同接触条例,以及房东答应在15天发放工资后,退还租金押金共计2900元。
但是,后期房东以工资未发放和家中家人生病需要钱,未及时退还租金。答应这个房子租出去后,再退还2900元。现在,房子已经租出去下家,房东如果还是拖延不给,该如何处理
湖南省-永州市
合同纠纷
2021-07-13 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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