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贷逾期一年,想一次性结清,第一笔为2020年5月7日逾期本金21761,逾期利息为962.04元,第二笔2020年6月5日本金为2083.27元,逾期利息为99.36元
2,合同里规定逾期按照年利率19.77%,我于2020年8月6日还款5000元!今年2021年3月29日,征信报告剩余19221元!21年4月我全额还款,征信报告显示以全部结清,还款凭证不慎遗失,而贷款公司执意说没有收到,我说那我可以再还一次!那剩余款项我应该支付多少呢?
3,现在我按照判决书执行可行吗?判决书上19905.67元而贷款公司要求我还款31768元合理吗?
云南省-昆明市
其他
2021-07-08 16:45:08
用户:184*****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