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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开网吧,二个在外,就一个在店里,网吧收入来自网费和零食,在店里的还私自进了零食也放在网吧里卖,不过收钱码还是用着三个人对账的微信支付宝码,所以对账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每天都会多出几百块钱,现在对账那二个人说这些钱都是属于网吧的收入,要不然你怎么不用私自的二维码,要用公用的二维码。 网吧微信支付宝二维码也是店里的人实名的小号,这多出的钱到底属于合伙的。 还是店里那个私自买卖的

江西省-上饶市 经济金融 2021-07-05 10:14:53
用户:173*****565
律师回复(2)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1-07-05 10:18:34

    按照法律上严格来讲这个属于共同的财产经营所得不能属于个人

    用户追问2021-07-05 17:40:45
    如果是共同的 那他自己本钱买的零食这部分钱该退回吗?就利润平分。还有网吧那个支付宝二维码用来收钱的。是不是钱进这个码了 就算是网吧收入
    律师回复2021-07-05 17:41:29
    自己本钱需要退的,属于网吧收入,
    用户追问2021-07-06 17:35:02
    钱扫入了对账的二维码里 就属于三个人的了吗?那我朋友扫了1万进去。 也属于合伙3人的?网吧什么收入能一次收入 几千 上万的?网吧平常收入就是网费零食。几块几十几百的扫码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7-05 10:24:53

    这种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协商,建议成本给本人,利润合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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