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在江苏人民医院做破腹产,2021年5月再次妊娠。去医院检查说是正常的,2021年7月3号出血,去他的医院看说是没胎心了,2021年7月4号又再次出血,去另一个医院检查医生当晚做了两次清宫,说是疤痕妊娠,要第一时间发现就必须做手术拿掉。还说第1次剖腹产宫腔内没有剥干净。还有残留的。
第1次剖腹产医院不负责任没有清理干净,第2次妊娠去医院检查,医生没有负责任,没有检查好导致疤痕妊娠出血。现在还住院,请问这些和医院有关吗
江苏省-宿迁市
医疗纠纷
2021-07-05 07: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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