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转让了一家美容院给我,我交了20万转让费给她,因为铺面是她租的,所以她当时就带我去出租方(不是产权人,是个次承租公司。这个公司是从上一个承租公司那里租下来的,这个承租公司才是从业主手上租下来的一手租房人)。在她原来租赁合同上加了我名字(合同期是5年的)所以我分别和这个店铺转让人(签了店铺转让协议),和那个次承租公司(在转让人之前签的租赁合同上加了我名字)。
经营了1.5年左右,房东(长期居住香港,不清楚自己铺面被承租公司,转租给次承租公司后又转租给我了),因为长达1年没有收到这个承租公司的房租把这个公司起诉了,现在到我店里通知我搬离店铺。
现在我想拿回一点之前转让费,我应该起诉谁? 理由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1-07-04 08: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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